前天,江西省广丰县人民医院因未对产妇做术前检查,未向产妇家属告知医疗风险,错用药物输液,致使一青年产妇死亡。死者家属与院方交涉,院方表示,只能赔偿4万元。呜呼!一条人命4万元?!天理何在?江西政府的公信度何在?!
法院副院长夫人杀人4万块钱搞定!
2010年5月24日早上五点,浙江省江山市凤林镇杨家坞村28岁的村民余炜芳在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人民医院剖腹产下一女婴,全家都沉浸在喜悦当中。而产妇在产房做完手术后,也一直在输液,在上午10点左右,医生给产妇换药输液,悲剧就在此时发生了,换药后不到两分钟,产妇出现抽搐现象,即时抢救无效时亡。抢救时,边上一个医生对该产妇的主治医生说:这种药本来就不能用,你干嘛要用!该主治医生叫肖春彩,广丰县法院副院长夫人。当家属稍微从悲痛中清醒过来时,发现产妇的病历已被篡改,产妇所有的用药已被收藏,无处可寻。
事情已发生两天了,可到今天为止,医院都没对家属交代:医生到底用了什么药,产妇到底是什么原因死亡,只是说了句‘院方赔你4万元,你要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走法律程序,随你便!反正去年那个产妇也就是4万元!’而且当地的卫生局也如此说法!而且家属向医院讨说法时,面对二十个老弱病残的家属(年青的都出去打工了),当地公安部门竟然出动100多名警察,规定家属不得乱动。当地政府部门竟然向家属亲戚工作单位的领导下通谍,要求在其单位的亲戚不得干预这件事,政府通知当地媒体一律不得采访,上饶地区的记者无法进入采访,在家属的再三请求下,也只是来拍两张照片后走人,不了了之。
呜呼,一条人命4万元,而且还有先例!!!
这是医院吗?这和屠杀场有什么区别!!!
为什么医院出了人命是这种态度?为什么当地政府,公安、卫生局要成为帮凶?因为主治医生的老公是当地法院副院长?是因为老百姓的命比较践,比较便宜?!!!
我不知道上面的官老爷们,白衣杀手们,当你面对死者的一个三岁多的儿子,一个出生不到5个小时的女儿要妈妈的时候,你们的良心在何处?你的灵魂能得到安灵吗?你觉得死者能安息吗?你觉得如果死者在天有灵,会放过你们吗?
官老爷们,白衣杀手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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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柳絮风 于 2010-5-27 18:0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