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南昌将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每人发放2000元补助。
在补助对象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可申领临时生活补助:在南昌市注册的企业就业6个月以上,2019年1月1日后下岗失业的;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非本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申请补助时仍处于失业状态。
补助标准上,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执行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止。
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应在下岗失业后3个月内,到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进行失业登记并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申领临时生活补助授权书》。
《申请表》和《授权书》可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19年1月1日至补助政策出台前已下岗失业且现在仍处于失业状态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可在政策出台后3个月内提交申请。
此后,将由乡镇(街道)劳动事务保障所重点审核申请人失业状况,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同级民政部门审核,民政部门按规定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查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报的材料提出复核意见,并将补助人员名单、补助金额等情况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在每月5日前汇总统计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财政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补助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来源:南昌新闻网
在补助对象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可申领临时生活补助:在南昌市注册的企业就业6个月以上,2019年1月1日后下岗失业的;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非本人意愿下岗失业;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申请补助时仍处于失业状态。
补助标准上,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执行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止。
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应在下岗失业后3个月内,到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进行失业登记并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申领临时生活补助授权书》。
《申请表》和《授权书》可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19年1月1日至补助政策出台前已下岗失业且现在仍处于失业状态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可在政策出台后3个月内提交申请。
此后,将由乡镇(街道)劳动事务保障所重点审核申请人失业状况,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同级民政部门审核,民政部门按规定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查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报的材料提出复核意见,并将补助人员名单、补助金额等情况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在每月5日前汇总统计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助,财政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补助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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