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针对餐饮霸王条款等不合理收费乱象再出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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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跑的鱼 (楼主)   发表于:2023-02-08   IP归属: 中国    [只看楼主]  
2月7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餐饮行业的乱象,重拳出击,发出告诫:餐饮行业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包厢费、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不得收取或以“茶位费、综合服务费”等其他形式变相收取餐具“消毒费”等。同时,也告诫餐饮行业经营者不得规定最低消费额,不得设立霸王条款等。

图片:来源网络

全文如下:
全市各餐饮经营者: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连续两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餐饮消费市场违法收费行为专项整治,餐饮行业强制收费、套路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违法收费现象得到了显著改善,优化了我市餐饮消费环境。但近期有新闻媒体及消费者向我局反映餐饮经营者强制收费、套路收费等违法收费行为有所抬头,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餐饮经营者收费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餐饮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要求明码标价,明确标示名称、计量单位、规格、价格,收费内容应真实准确,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收取包厢费、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
二、提供清洁、安全的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餐具消毒费等其他经营费用计入成本,不得收取或以茶位费、综合服务费等其他形式变相收取餐具消毒费。
三、各餐饮经营者提供纸巾、茶水、果品、点心等计费商品或者有偿服务,应当价格合理,并事先告知消费者,经消费者自主选择。不得以单方主动提供、强制提供等任何形式诱导消费者使用而造成强制消费。
四、不得规定最低消费额,不得设立霸王条款。
五、严禁经营者相互串通、联合涨价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各餐饮经营者应按照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进行清理整改,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全市餐饮经营者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对相关违法行为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将依法立案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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